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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故事
一顆堅果跟我說的
內容
應該算平淡吧
不過
很寫實
就是會發生在我們生活中的一些事情

故事開始了

從前從前
很久很久以前我也記不起來是什麼時候
至少不是我孩提時代

曾經有個女孩兒
跟我坐同一班公車放學
只是
她都很快地下車

那時年紀小年紀真的小

看到跟我穿同一件學校制服的這女孩兒
心生油然想跟他玩玩

就胡亂寫了張紙條給她
有時候還用信紙啦~信封啦~
那時倒也沒想這麼多

亦非文情並茂 才高八斗
裡面總是
哈哈哈這是垃圾幫我丟掉吧
天呀?
我怎麼會這麼幼稚
(對不起)

後來得知他們的班導師
竟然是我那傻呼呼的英文老師

而我就莫名其妙要到了那女孩的電話跟即時通
只要晚上玩電腦時看到她上線
我就滿是開心


後來我竟然幹了件傻事
在這女孩兒十八歲生日那天
十八歲
你想想十八歲
人生有多少個十八年
人家說二八年華也不過16
二九~嘿嘿!!他就變十八囉

喂!
講故事就講故事
好~繼續~(被打了我)

送了個生日禮物給她是什麼連我都會害羞

我竟然送了罐青木瓜四物飲
代言人還是楊丞琳
口ㄞ

你嫌她不夠大?

他身材不錯
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人家女孩子生日要送這個

= =

為什麼人總是犯錯才會後悔呢!?
為什麼不好好想想在去做呢!? 
難道人就是永遠都有這個錯誤在嗎!?


楔子說完了

本文請期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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